厨房漏水怎么赔偿楼下邻居 厨房漏水怎么赔偿楼下邻居不管 一文解释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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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有助于保护建筑物的价值和资产,通过采取适当的防水措施,可以保护建筑物的价值,确保投资回报。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厨房漏水怎么赔偿楼下邻居的问题,为在防水方面有需要的人群解疑答惑。

文章目录列表:

1.楼上厨房下水管道漏水谁的责任
2.起诉楼上漏水造成的损失有哪些费用
3.楼上跑水漏到楼下赔偿标准
4.楼上漏水到楼下怎么赔偿

厨房漏水怎么赔偿楼下邻居 厨房漏水怎么赔偿楼下邻居不管 一文解释深入!

楼上厨房下水管道漏水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如果不是楼下住户人为破坏,那应该是楼上的住户负责。如果对楼下有造成损伤,楼上住户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起诉楼上漏水造成的损失有哪些费用

法律分析:房子漏水把楼下淹了,如果有责任是要赔偿的。主要看漏水的地方,如果是楼上的原因,一切费用应楼上的业主负责。如果是其余地方,可以与楼上房主协商,费用分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通过法律解决。若房屋漏水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如房屋在防水保修期内或房屋本身设计不合理造成的漏水,可以找开民商负责维修。

房屋漏水与房屋结构、防水处理、排水系统等有关,应找专业人员对漏水进行检查,判断漏水原因,确定漏水责任人。确定责任人后,就可以要求物业、开发商或者邻居赔偿。可以找责任人进行协商,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也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维修费的赔偿,若对方推诿责任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房屋漏水的纠纷仍然不能解决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楼上住户装修房屋、改造管道、不当用水等行为,破坏了地面的防水设施或楼上住户地板、水管等防水材料使用年限过长导致自然老化,超过质量保质期,在正常情况下的用水造成的房屋漏水的直接找楼上维修。因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设施设备损坏而漏水需要大中修及公共改造工程才能修复的,可向物业申请房屋维修基金予以修复。保修期从房地产开发商将竣工并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发生保修范围之内的非人为损坏,由房地产开发商免费维修,因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保修单位进行维修时导致房屋的使用功能受到影响,购买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楼上跑水漏到楼下赔偿标准

一、基本案情

原告(上诉人):甲被告(被上诉人):乙

原被告系上下楼邻居。2002年3月8日至12日间,由于被告卫生间水管破裂,大量自来水沿被告房屋地坪自上而下流入楼下原告住房内,直到漫溢室外被邻居发现。漏水造成原告三房二厅二卫及厨房间装潢重度受损,所有房间地面积水,天花板受潮起皱、涂料脱落,墙纸剥落,地板起翘。家中大量物品受潮湿、水浸损坏,以致无法居住在内,只能将出租给他人的另一套自有住房收回自住。因被告拒不承担相邻方应尽的赔偿义务,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直接与间接损失人民币8万元。诉讼中。

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

1)判令被告对原告的因漏水损坏的29英寸彩电一台、落地音响一对、写字台一张、紫红色皮沙发一套、聂耳牌钢琴一架予以修复;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装潢损失修复费用人民币4万元;

3)判令被告赔偿自2002年3月10日起至今的房租损失人民币25000(按月租金人民币1600元计);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及鉴定费。

被告辩称:2002年3月8日至12日间因其卫生间抽水马桶连接水箱的软管破裂,确实发生了漏水。但漏水原因不在被告。被告所住该房从未进行装修,且房屋地坪倾斜,存在质量问题,更由于原告没有配合共同更换污水管道才造成水漏出后流向楼下。在此次漏水之前,原告的房屋已经历两次漏水。1998年因三楼住户阳台出水管堵塞造成的漏水损坏了原告一部分室内装潢,原告未就此重新装潢。2002年1月,因三楼住户热水器故障,漏水造成原告厨房受损,原告曾向热水器生产厂家索赔,但后来又放弃了。现原告将两次漏水的损失转嫁到被告处,明显不合理。至于原告的租金损失,与本案无关。原告要求其承担全部责任是不公平的,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一审法院的认定与判决

--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本案原告甲系--市--------室及--市----房屋的所有人。本案被告乙系原告住所楼上--室所有人。2002年3月8日至12日间,因被告卫生间抽水马桶连接水箱的软管破裂,大量自来水沿被告房屋地坪自上而下流入楼下底层原告住房内,直至漫溢室外被邻居发现。其时原、被告均不在沪。漏水造成原告卧室、厅墙面和顶面不同程度出现涂料、墙纸起壳、剥落、霉变,客厅、卧室地板、木质踢脚线浸水、受潮,不同程度隆起、褶皱和断裂,卧室房门变形,发霉。装潢修复费用经--市价格认证中心闵行分部鉴定为人民币13559元。漏水造成原告家中一对音响外壳变形,写字台发霉、开裂。漏水发生后,原告及家人居住--市______室至今。

另查明,1999年因--16号三楼阳台下水口堵塞,发生漏水,殃及本案原、被告的住房。2002年1月,因--16号三楼住户的热水器故障,漏水影响到原告的厨房间。原告为此曾与热水器生产厂家交涉,要求赔偿。

又查明,--市_______,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

本案有如下证据:

--市----人民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认为:

关于物品损失。原告主张因漏水损坏的物品有:---29英寸彩电图像失真;音箱因浸水外壳变形;写字台发霉、开裂;皮沙发外观未坏但内里受水浸受损;钢琴弹不出声。原告要求被告对上述物品进行修复。被告提出异议,认为上述物品漏水前是否已损坏、漏水后损坏到何程度不明,原告要求被告进行修复的依据不足。经庭前证据交换,被告确认上述物品存在于原告漏水侵害的------沪青路338号--16号101室现场。原告提供向朱*宇所做的调查笔录,以证明漏水前的2002年春节钢琴弹奏情况良好。经庭审质证,被告认为证人是原告的熟人,与原告有利害关系,即使钢琴当时是好的,现在有损坏,也不能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损坏。原告提出的证据又是孤证,故缺乏证明力。原告要求被告修复的物品系在家庭内部使用的器物,按音箱因浸水外壳变形、写字台受潮发霉、开裂,不需再对受损原因举证,法院即可确认损害系漏水造成。原告虽有初步证据证明漏水前钢琴弹奏状况良好,但原告主张的彩电、钢琴、皮沙发的损坏情况是内在的,仅凭视觉观察无法确定,现被告不认可此三样物品损坏系由漏水引起,故应由原告对此进行举证。原告现未能就其主张提供证据,法院对彩电、钢琴、皮沙发因漏水而损坏的事实难以采信。

关于装潢修复费用。原、被告双方对鉴定结论均无异议,法院予以采纳。原告坚持以人民币4万元来计算其装潢受损费用,缺乏依据。被告认为鉴定结论是针对房屋现状作出的,应当扣除房屋遭受前两次漏水造成的装潢损失,被告只愿补偿原告相当于13559元的1/3的损失。因原告当庭承认1999年、2002年1月三楼漏水殃及原告住房,故被告要求扣除相关的装潢损失,是合理的。

关于租金损失。2002年3月28日原告之夫回国处理漏水事件,因家中无法居住,遂取消另一套住宅的出租协议,住进荣德大厦2号203室。原告于2002年10月回国后也居住在该房内至今。原告要求租金损失按每月人民币1600元计算,因赔偿纠纷尚未解决,要求租金损失以人民币25000元总计。而被告认为漏水的房屋经收拾尚可住人,不愿赔偿租金损失。法院认为,原告有关租金的举证

与其欲证明的租金损失有25000元之事实缺乏客观联系,法院不予采纳。但漏水发生后,原告房屋装潢受损程度较为严重,使原告与其家人难以在短时间内继续居住该房屋,原告另觅住处合情合理。即使原告居住的是自己的另一套房屋,但原告利益受损的事实足以认定。原告以租金损失形式提出的赔偿,具体数额可由法院参照同类地段相似房屋的月租金予以确定。

法院认为,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处理相邻关系。经审理查明漏水原因在于被告房屋卫生间设施的缺陷,漏水造成楼下邻居原告房屋装潢及物品损失,损害了原告的权益,故应赔偿原告因此所受的损失。被告辩称漏水的发生是房屋质量问题及原告不配合更换污水管道所致。因被告作为房屋的所有人的义务对房屋行使管理职责,故被告不能据此对抗原告的诉情。在此次漏水之前,原告的底层住房已经历两次漏水,因被告对前两次漏水给原告造成的损失范围难以举证,价格认证机构对装潢修复费用的鉴定又是根据房屋现状作出的,另考虑到原告因厨房间漏水曾向案外人提出索赔后又放弃的情节,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法院酌情确定由被告承担装潢修复费用的90%。原告要求被告修复的物品,其范围应当是因漏水造成的物品损坏,法院根据常理推断及原告的举证,确定由被告人修复音箱、写字台。考虑到原告房屋装潢受损程度较为严重,使原告及其家人难以在短时间内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原告另觅住处合情合理。即使原告居住的是自己的另一套房屋,但原告的利益损失应当由被告赔偿。现原告以租金损失的形式来主张此项利益,对合理部分法院可予支持。法院为弥补原告的利益损失及促使原告收拾发生水患的房屋,早日回搬,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参考同类地段同类型房屋的租赁价格,酌情确定以租金每月人民币1200元计支持租金损失3个月。法院另考虑到原告遭受如此漏水后清理现场需花费精力,其提出过高的诉讼请求尚在情理之中,故法院在确定诉讼费用的负担时亦酌情考虑。

--市----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乙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委托具有维修资质的企业,对漏水造成损坏的原告甲所有的、现在--市--------室内的音箱一对、写字台一张予以修复。

被告乙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甲装潢修复费用人民币元。

被告乙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甲租金损失人民币3600元。

驳回原告甲其余之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910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670元、鉴定费人民币680元,由原告甲负担1000元,被告乙负担3260元。

上诉人诉称:撤销原判第三项,改判乙应赔偿甲租金损失25600元(以每月人民币3200元计,计算8个月)。原审以人民币1200元计算租金损失不合理,参照周围邻居及自己原出租的同地段同类型房屋,每月以3200元计算租金实属合理;由于事件发生后为便于进行受损评估,故保留现场至今,原审确定租金损失仅为3个月,也属欠公平,现主张以8个月为限计付租金损失应属恰当。

被上诉人辩称:甲的上诉请求缺乏依据,要求维持原判。

三、二审法院的认定与判决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无误。原审中甲未主张对租金损失进行评估;二审中甲也不主张对受损房屋2002年3月间租金价格进行评估。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法院对本案的赔偿范围的认定、赔偿责任的确定、责任承担方式的判令均合法、有据,且双方当事人对此亦无异议,故二审法院对上述处理予以维持。现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赔偿数额中租金损失的确认。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的义务。甲就其主张的租金损失,在本案中未行举证,亦不要求有关专业权威机构就此进行评估,因此,其对租金的主张因缺乏证据而难获支持。原审考虑到事件发生后,甲确实一时难以在该房内居住,发生了另居他处的情况,客观上也可能发生因此事件而带来的利益损失,故依据双方陈述的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赁价格酌情确定租金以每月人民币1200元讲,支持3个月的租金损失,已属公平合理。在甲无充分证据支持其主张的前提下,甲的上述请求,二审法院难予支持,原判可予维持。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910元,由上诉人甲负担。

四、对本案的解析

我们在处理相邻损害纠纷案件时,常遇到损失的确定问题。对一些价值明显不大,但确有损坏的物品,进行价值评估的诉讼成本可能远大于物品损失本身。也有一些物品的损坏是否在侵权行为中形成,没有专业机构愿意鉴定、评估,导致这部分事实难以查明。我们认为,简单地以当事人未提供损失的依据而不予支持,有失公允。应当在确认赔偿范围的前提下,结合法官的生活经验和现有的相关依据,充分考虑公平合理原则,酌情确定损失的具体数额。对确需鉴定的事项,如果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不提出申请或不预交鉴定费用的,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本案中,关于双方争议的装潢损失费用,经审理查明确定包含前两次漏水引起的损失,但损失有多少,原、被告没有举证,鉴定结论也无法明确,法院根据前两次漏水主要侵害厨房间的天花板、吊橱,酌情确定在总的装潢损失中扣除10%,是比较合理的。关于租金损失,比较严谨的做法是委托专业机构对发生水患的房屋在该时段内的租金市场价进行评估。但这样做势必增加诉讼成本,拉长办案周期,最终加重当事人的负担。而且,租金市场价不是非鉴定评估不可,原、被告是上、下楼领居,对本地租金行情有达成共识的可能。法官遂征求双方意见,原告称每月租金1600元,被告称装潢新旧程度为1000元至1500元不等。从原告的诉讼心理来看其一般是就高要求的,考虑其装修已有6年,遂确定租金为每月1200元。根据生活经验,通常家庭装修住房3个月可完工。为促使原告早日回搬,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酌情支持3个月的租金以计算原告的损失,也比较公平合理。后原告对有关租金损失的一审判决部分不服,提出上诉,但在二审中未就此进一步举证,又不要求专业机构进行评估,上诉请求遂被二审法院驳回。

五、律师提醒

在发现漏水情况后,作为受损方首先应当保护现场,并进行证据固定。如能进行现场公正最好,次之可拍摄照片等。其次,对于损失的范围,我们建议能请有评估资质的企业,如价格认证中心等,到现场进行评估。上述手续完备后,再向法院起诉为妥。

当然,事情发生后,邻里间能相互体谅,妥善解决问题是最有效的。作为受损方的心情,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我们也反对不顾事实,漫天要价,这样往往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同时,也是不符合法律的。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致电。

楼上漏水到楼下怎么赔偿

漏水到楼下的赔偿标准如下:

1、如果造成了财产损失,按照财产损失时候的市场价格或合理方式计算;

2、如果是造成了人身损害,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楼上房间漏水到楼下谁负责?

1、由于漏水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楼上装修时防水处理不合格,二是开发商交付的装修房防水出现质量问题。

当楼上是毛坯房自行装修的情况时,应当首先告知楼上邻居,以友好协商的态度要求楼上尽快处理,若邻居不配合,可以联系物业管理公司,由其负责与楼上业主沟通处理。

2、若是开发商交付的装修房出现漏水,应当告知楼上,并立即联系物业管理公司,由物业出面让开发商按照质保协议进行维修。若已经过了质保期,应当让物业责令楼上业主自行维修。

若楼上业主过物业拒不配合,应当拍摄照片、视频等证据,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社区干警反应情况,若仍然解决不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相邻方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是应该要赔偿损失的,一般情况下房子漏水到楼下的,应该先与楼下的邻居协商赔偿,赔偿的金额一般是管道的修理费,一般房产的防水是会有五年保质期,管道是两年保质期的,在保质期内要是非人为原因造成漏水的可以追究开放商的责任,那么漏水管道的修理费则由开发商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阅读完上文,想必您都对厨房漏水怎么赔偿楼下邻居不管有了一定的了解,防水有助于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有效的防水可以减少水分渗透引起的损坏,保持建筑物的结构完整和稳定,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用,能解决您的问题,更多防水问题请咨询防水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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