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底板开槽引流方案 地下室底板开槽引流方案设计 一文了解!

未知

防水有助于减少能源消耗。良好的防水可以提高建筑物的隔热性能,减少冷暖空调的使用,降低能源开支。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地下室底板开槽引流方案的问题,为在防水方面有需要的人群解疑答惑。

文章目录列表:

1.地下室防水补漏要怎么做
2.基坑工程安全手册?

地下室底板开槽引流方案 地下室底板开槽引流方案设计 一文了解!

地下室防水补漏要怎么做

要想彻底解决地下室漏水的问题,首先要知道地下室漏水的原因是什么,针对不同的漏水原因制定不同的防水补漏施工方案。常见的地下室防水补漏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变径堵漏法:

1、堵漏时遇到漏点大,出水量猛时要埋管引水,清理渗漏基面,要进行表面固化,达到一定强度。修理基面时把导流管注浆孔安装好(钻孔清洗安装修理)修理时漏水部位要逐渐集中变小,然后采用高压灌浆机,灌注高分子纳米双液或多液柔性材料(跟据现场情况而定)使基面快速固化,到达工序施工条件后,填实空隙达到加固结构,堵漏,防漏的效果。

2、底板面积大渗漏时要使用多管近点降水,高密度排水注浆法,埋多条管子是为了打成n个孔,一边排水,一边注高分子纳米材料。

3、底板发生大的泉涌或管涌时,要迅速截流用高压旋喷机,注浆法进行截流。

迅速膨胀高压堵漏法:

寻找漏点和缝隙用铲刀和毛刷清理渗漏墙面→钻孔打眼→清理→安装注浆管。高压灌浆机所产生的巨大压力,将浆液送至壁体的缝隙中间部位,使材料以中间部位为中心向四周扩散与水快速膨胀硬化后,填实空隙达到加固结构堵漏防渗的效果。

微膨胀粘接堵漏法:

寻找漏点和缝隙用铲刀和毛刷清理墙面→钻孔打眼→清理→安装注浆管。用高压灌浆机所产生的巨大压力,将高分子纳米注浆浆液送至墙体的缝隙中间部位,使材料在中间部位为中心向四周扩散材料与水反应,硬化后,填实空隙达到加固结构堵漏防渗的效果。

粘接连接法:

寻漏点和缝隙用铲刀和毛刷清理墙面—用进口多用途电锤开槽清理—钻孔打眼—安装注浆管。先用特种材料修理墙面后,然后用高压灌浆机0.5至1Mpa压力灌注高分子纳米材料。这种材料具有不改变现状—不膨胀—不破坏结构使混凝土密封加固。处理后不反弹最终达到堵水防漏效果。

地下室防水补漏

基坑工程安全手册?

混凝土建筑物裂缝、孔隙是导致砼建筑物损坏的主要原因,裂缝孔隙渗漏水又是最令人头痛的问题,因为砼内部的裂缝是完全无规则的。一般传统堵漏的方法,是将裂缝或漏水处凿开,进行表面堵漏,但结果往往是堵住这里,那里又开始渗漏。因为水可以在砼内部裂缝中无规则运动,从相对薄弱部位渗出。

采用化学灌浆法。就是利用机械的高压动力(高压灌注机),将化学灌浆材料注入混凝土裂缝中,当浆液遇到混凝土裂缝中的水分会迅速分散、乳化、膨胀、固结,水溶性聚胺脂灌浆材料进入裂缝的深度与裂缝宽度相关:裂缝越宽,浆液流速越大,进入裂缝就越深,灌浆效果越好。水溶性聚胺脂初始膨胀率能够达到100%,形成胶凝体以后,第一次膨胀消失,但具有很好的弹性,成为稳定的类似止水橡皮的弹性体。这样固结的弹性体填充混凝土所有裂缝,将水流完全地堵塞在混凝土结构体之外,以达到止水堵漏的目的。

宽度大于0.2mm的裂缝采用水溶性聚胺脂浆材进行灌浆处理;小于0.2mm裂缝采用环氧树脂胶封缝(对于干燥缝:采用改性环氧树脂基液封堵;对于潮湿缝:尽可能采用水溶性聚胺脂灌浆,止水干燥后采用改性环氧树脂基液封闭加固。灌浆困难的裂缝采用“堵漏灵”堵漏止水,干燥后用改性环氧树脂基液封闭)。注:水性聚氨脂灌浆后,视具体情况,再决定是否进行改性环氧树脂灌浆。

化学灌浆防水堵漏施工的优点

水溶性聚氨酯化学灌浆材料是一种低黏度,单组份合成高分子聚氨酯材料,形态为浆体,它有遇水产生交联反应,发泡生成多元网状封闭弹性体的特征。当它被高压注入到混凝土裂缝结构延展直至将所有缝隙填满(包括肉眼难以觉察的0.015mm微缝),遇水后(注水)伴随交联反应,释放大量二氧化碳气体,产生二次渗压,高压推力与二次渗压再次将弹性体压入并充满所有缝隙,达到止漏目的。

化学灌浆防水堵漏施工工艺

高压化学灌浆堵漏施工应由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且有专业施工设备的施工队进行施工。

1.清理:详细检查、分析渗漏情况,确定灌浆孔位置及间距。清理干净需要施工的区域,凿除砼表面析出物,确保表面干净。

2.钻孔:使用钻孔工具沿孔洞四周钻泄压孔,钻头直径为14mm,钻孔角度宜_45°,钻孔深度_结构厚度的2/3,钻孔必须斜穿过主漏水孔。但不得将结构打穿,因动水较大孔洞内的粉尘会自行冲洗干净。墙面慢渗则分别在渗水面钻梅花孔。用清洗机冲洗灌浆孔,直至灌浆孔出水清澈则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3.埋嘴:观察主漏水孔的压力,水流不急压力不大时可用快干堵漏剂埋注灌浆止水针头,(根据施工情况也可打入木楔再用快干堵漏剂封堵,结构稳固后再重新钻开木楔再安装膨胀止水针头)。当结构达到一定的强度没有渗漏时,其它泄水孔分别安装膨胀止水针头,用专用内六角扳手拧紧,使灌浆嘴周围与钻孔之间无空隙,不漏水。墙面慢渗也依次安装膨胀止水针头。漏水点分别按层次错位安装25CM、10CM、8CM止水针头,这样灌浆可以从深层至表层完全密实灌浆。堵塞所有孔洞、缝隙。

4.灌浆:使用高压灌浆机试压,不得超过砼结构受压范围。向灌浆孔内灌注化学灌浆料。单孔逐一连续进行。当相邻孔开始出浆后,保持压力3~5分钟,即可停止本孔灌浆,改注相邻灌浆孔。待所有的孔都灌完后,回到先前第一个灌浆孔,再次灌浆以保证压力最大化。墙面灌浆顺序则为由下向上;待所有的孔灌完后同样也是回到先前第一个灌浆孔回灌一次。

5.拆嘴:灌浆完毕24小时,确认不漏即可去掉或敲掉外露的灌浆嘴。清理干净已固化的溢漏出的灌浆液。

6.补强:用防渗漏水泥基渗透型结晶抗压密封剂进行全面封堵或刚性RG材料抹面作保护层增强,最后用聚合物JS防水涂料,将分涂三遍以作表面防水处理。(适用于整体封堵,仅供参考)

适用范围:带水带压堵漏、地铁、隧道、泵房、蓄水池、污水池、地下人防洞库、地下室车库堵漏、电缆沟、涵洞、水坝、电厂堤坝、酸(碱)池堵漏、冷却塔堵漏、矿井、电梯井、地道岩基的防渗、防漏、堵漏、砼工程裂缝、伸缩缝、施工缝、结构缝的灌浆密封堵漏、外墙防水堵漏。

灌浆堵漏技术:不用开槽,不会破坏结构体,而且可以带水带压施工,时间快,可以正反面施工,是您堵漏最好的选择。

致力于聚氨酯化学灌浆材料的研究,专业从事高压灌注系统产品的推广和运用,以及高压灌浆防水堵漏技术的咨询和服务。真诚为你提供高压灌注防水堵漏系列产品:水溶性和油溶性聚氨酯化学灌浆材料;高压灌注机和配件(高压管;高压开关;高压止水针头;牛油头;密封圈等)。以及其它防水技术转让与服务。愿和防水同仁一道为中国的防水事业的发展开辟一片新的天地。至于具体哪儿有专业人士那就麻烦楼主操心了我的外地人希望以上能帮助楼主

一、施工方案

基坑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审核、审批

设置要求: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建质[2009]87号附件一)

2、基坑工程施工前应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 87号)13号)文件规定,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报监理企业,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建质200987号第八条)

基坑维护

超过一定规模条件的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设置要求: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建质[2009]87号附件二)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建质[2009]87号附件二)

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设置要求:基坑支护结构受到周边环境、开挖深度改变等影响较大,需改变原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基坑防护

二、基坑支护

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或存在边坡塌方危险应采取支护措施

钢支撑支护

设置要求:

1、开挖深度较大或存在边坡塌方危险应按(JGJ120-2012)中表3.3.2的适用条件选用放坡、悬臂式排桩支护结构等。

2、在基础沟槽开挖过程中,随时观察支护的变化情况,若有明显的倾覆或隆起状态,立即在倾覆或隆起的部位增加对称支撑。

自然放坡的坡率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

设置要求:

1、严格按设计及施工方案内容,对不同土质,按不同放坡率进行放坡。

2、下列边坡不应采用坡率法(GB50330-2002第12.1.2条)

①放坡开挖对拟建或相邻建(构)筑物有不利影响的边坡;

②地下水发育的边坡;

③稳定性差的边坡

3、放坡坡率允许值。(GB50330-2002表12.2.1)

基坑支护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地下连续墙支护

排桩-锚索支护实物图

钢支撑支护

基坑支撑

混凝土支撑

设置要求:

1、支护结构形式严格按设计及施工方案内容进行施工;

2、支护结构类型及适用范围。

支护结构水平位移达到设计报警值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土方反压

设置要求:

1、基坑工程监测报警值应符合基坑工程设计的限值、地下主体结构设计要求以及监测对象的控制要求。基坑工程监测报警值由基坑工程设计方确定。(GB 50497-2009第8.0.1条)

2、基坑工程监测报警值应以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值两个值控制。(GB 50497-2009第8.0.2条)

3、因围护墙施工、基坑开挖以及降水引起的基坑内外地层位移应按下列条件控制:(GB 50497-2009第8.0.3条)

①不得导致基坑的失稳;

②不得影响地下结构的尺寸、形状和地下工程的正常施工;

③对周边已有建(构)筑物引起的变形不得超过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④不得影响周边道路、地下管线等正常使用;

⑤满足特殊环境的技术要求。

4、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测报警值应根据监测项目、支护结构的特点和基坑等级确定。

三、降排水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

设置要求:

1、基坑降水可采用管井、真空井点、喷射井点等方法,并宜按表7.3.1的适用条件选用。(JGJ120-2012第7.3.1条)

2、基坑内的设计降水水位应低于基坑底面0.5m。当主体结构的电梯井、集水井等部位使基坑局部加深时,应按其深度考虑设计降水水位或对其另行采取局部地下水控制措施。

3、用截水结合坑外减压降水的地下水控制方法时,尚应规定降水井水位的最大降深值。各降水井井位应沿基坑周边以一定间距形成闭合状。当地下水流速较小时,降水井宜等间距布置;当地下水流速较大时,在地下水补给方向宜适当减小降水井间距。对宽度较小的狭长形基坑,降水井也可在基坑一侧布置。(JGJ120-2012第7.3.3条)

基坑边沿周围地面应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排水沟

放坡开挖对坡顶、坡面、坡脚应采取降排水措施

基坑底四周应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及时排除积水

排水沟效果图

设置要求:

1、地下排水措施宜根据边坡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选择,可选用大口径管井、水平排水管或排水截槽等。当排水管在地下水位以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渗漏。(GB50330—2002第3.5.3条)

2、边坡工程应设泄水孔。对岩质边坡,其泄水孔宜优先设置于裂隙发育、渗水严重的部位。边坡坡脚、分级平台和支护结构前应设排水沟。当潜在破裂面渗水严重时,泄水孔宜深入至潜在滑裂面内。(GB50330—2002第3.5.4条)

3、对坑底汇水、基坑周边地表汇水及降水井抽出的地下水,可采用明沟排水;对坑底以下的渗出的地下水,可采用盲沟排水;当地下室底板与支护结构间不能设置明沟时,也可采用盲沟排水。(JGJ120-2012第7.4.1条)

4、明沟和盲沟坡度不宜小于0.3%。采用明沟排水时,沟底应采取防渗措施。采用盲沟排出坑底渗出的地下水时,其构造、填充料及其密实度应满足主体结构的要求。(JGJ120-2012第7.4.3条)

5、沿排水沟宜每隔30m~50m设置一口集水井;集水井的净截面尺寸应根据排水流量确定。集水井应采取防渗措施。(JGJ120-2012第7.4.4条)

6、基坑坡面渗水宜采用渗水部位插入导水管排出。导水管的间距、直径及长度应根据渗水量及渗水土层的特性确定。(JGJ120-2012第7.4.5条)

7、采用管道排水时,排水管道的直径应根据排水量确定。排水管的坡度不宜小于0.5%。排水管道材料可选用钢管、PVC管。排水管道上宜设置清淤孔,清淤孔的间距不宜大于10m。(JGJ120-2012第7.4.6条)

四、基坑开挖

支护结构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才能开挖下层土方

土方开挖

设置要求:

1、当支护结构构件强度达到开挖阶段的设计强度时,方可向下开挖;对采用预应力锚杆的支护结构,应在施加预加力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对土钉墙,应在土钉、喷射混凝土面层的养护时间大于2天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JGJ120-2012第8.1.1条)

2、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锚杆、土钉、支撑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严禁向下超挖土方。(JGJ120-2012第8.1.3条)

3、施工过程中,严禁设备或重物碰撞支撑、腰梁、锚杆等基坑支护结构,亦不得在支护结构上放置或悬挂重物。(JGJ180-2009第6.3.2条)

严格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开挖且均衡开挖

设置要求:

1、应按支护结构设计规定的施工顺序和开挖深度分层开挖.(JGJ120-2012第8.1.1条)

2、开挖至锚杆、土钉施工作业面时,开挖面与锚杆、土钉的高差不宜大于500mm. (JGJ120-2012第8.1.1条)

3、软土基坑开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JGJ120-2012第8.1.2条)

①应按分层、分段、对称、均衡、适时的原则开挖;

②当主体结构采用桩基础且基础桩已施工完成时,应根据开挖面下软土的性状,限制每层开挖厚度;

③对采用内支撑的支护结构,宜采用开槽方法浇筑混凝土支撑或安装钢支撑;开挖到支撑作业面后,应及时进行支撑的施工;

④对重力式水泥土墙,沿水泥土墙方向应分区段开挖,每一开挖区段的长度不宜大于40m。

4、基坑土方应严格按照开挖方案分区分层开挖,控制分区开挖面积、分层开挖深度和开挖速度,及时设置锚杆或支撑,从各个方面控制时间和空间对基坑变形的影响。

5、基坑土方开挖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并贯彻先锚固(支撑)后开挖、边开挖边监测、边开挖边防护的原则。严禁超深挖土。(JGJ180-2009第6.1.3条)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专业人员旁站指挥,确保开挖不碰撞支护结构

设置要求:

1、施工过程应结合现场的施工环境,选择合适的开挖机械进行土方开挖。

2、在工程桩周边进行开挖时,宜适当在工程桩周边安装护栏或在合适的地方悬挂警示标志。

3、注意开挖面的能见度,必要时,需安装照明灯具进行补光。夜间施工宜在作业区附近张贴反光标志。

4、开挖过程,专业人员应旁站指挥,确保开挖过程不碰撞支护结构。测量人员需加强开挖面标高的监测,防止超挖。

5、机械开挖时,应在基坑及坑壁留300~500mm厚土用人工挖掘修整;如有超挖现象,应保持原状,不得虚填,经验槽后进行处理。(DBJ/T15-20-97第14.1.5条)

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应采取铺设渣土、砂石等硬化措施

软土场地,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机械下陷

设置要求:在软土场地或淤泥上挖土,当机械不能正常行走和作业时,应对挖土机械行走路线用铺设渣土或砂石等方法进行硬化。(JGJ 180-2009第6.3.6条)

五、坑边载荷

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不得超过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要求

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机械、材料摆放示意图

设置要求:

1、在垂直的坑壁边,此安全距离还应适当加大,软土地区不宜在基坑边堆置弃土。 2、施工机具设备停放的位置必须平稳,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撑情况,土质情况等,经计算确定。

六、安全防护

开挖深度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且防护栏杆设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安全防护栏

设置要求:开挖深度超过2m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规定:(JGJ180-2009第6.2.1条)

1、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

2、防护栏杆应由横杆及立杆组成;横杆应设2道~3道,下杆离地高度宜为0.3m~0.6m,上杆离地高度宜为1.0m~1.2m;立杆间距不宜大于2.0m,立杆离坡边距离宜大于0.5m;

3、防护栏杆宜加挂密目安全网和挡脚板;安全网应自上而下封闭设置;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挡脚板下沿离地高度不应大于10mm;

4、防护栏杆的材料要足够的强度,须安装牢固,上杆应能受任何方向大于1000N的外力。

基坑内必须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且梯道设置要符合规范要求

安全通道

安全通道

降水井防护示意图

设置要求:

1、采用井点降水时,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警示标志应明显。停止降水后,应及时将井填实。(JGJ180-2009第 6.3.10条)

2、注意保护井口,防止杂物掉入井内,经常检查排水管、沟,防止渗漏,冬季降水,应采取防冻措施。(JGJ/T111-98第8.2.3条)

七、基坑监测

★ 基坑开挖前应编制监测方案,并应明确监测项目、监测报警值、监测方法和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等内容。

基坑开挖前应编制监测方案

设置要求:

1、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制订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

2、基坑工程施工前,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需经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等认可。

3、监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目的和依据等内容。

基坑开挖应明确监测项目

设置要求:

1、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

2、一级基坑应测项目:边坡顶部水平位移、边坡顶部竖向位移、深层水平位移、立柱竖向位移、支撑内力、锚杆内力、地下水位、周边地表竖向位移、周边建筑水平竖向位移及倾斜、周边建筑地表裂缝、周边管线变形。(GB50497-2009第4.2.1条)

3、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单位协商确定。(GB50497-2009第4.2.2条)

基坑监测应明确监测报警值

设置要求:

1、基坑工程监测必须确定监测报警值,监测报警值应满足基坑工程设计、地下结构设计以及周边环境中被保护对象的控制要求。(GB 50497—2009第8.0.1条)

2、当出现特殊情况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应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GB 50497—2009第8.0.7条)

基坑监测应明确监测方法和监测点的布置

设置要求:

1、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能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监测点应布置在内力及变形关键特征点上,并应满足监控要求。(GB 50497—2009第5.1.1)

2、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不妨碍监测对象的正常工作,并应减少对施工作业的不利影响。(GB 50497—2009第5.1.2条)

3、基坑监测的选择应根据基坑类别、设计要求、场地条件、当地经验和方法适用性等因素综合确定,监测方法应合理易行。(GB 50497—2009第6.1.1条)

边坡顶部水平位移监测

边坡顶部竖向位移监测

地面沉降观测点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水位监测

周围建筑地表裂缝监测

锚索拉力监测

基坑监测的时间间隔应根据施工进度确定,当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设置要求:

1、基坑工程监测频率的确定应满足能系统反映监测对象所测项目的重要变化过程而又不遗漏其变化时刻的要求。(GB50497-2009第7.0.1条)

2、监测项目的监测频率应综合考虑基坑类别、基坑及地下工程的不同施工阶段以及周边环境、自然条件的变化和当地经验而确定。当监测值相对稳定时,可适当降低监测频率。对于应测项目,在无数据异常和事故征兆的情况下,开挖后现场仪器监测频率的确定可参表B.11.7。(GB50497-2009第7.0.3条)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加强监测,提高监测频率。(GB50497-2009)7.0.4。

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2)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

3)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

4)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违反设计工况施工;

5)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

6)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

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8)周边地面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9)邻近的建筑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10)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渗漏或流砂等现象;

11)基坑工程发生事故后重新组织施工;

12)出现其他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基坑开挖监测工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报告。

设置要求:

1、基坑监测分析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能及时提供可靠的综合分析报告。(GB50497-2009第9.0.1条)

2、阶段性报告应包括该监测阶段相应的工程、气象及周边环境概况,该监测阶段的监测项目及测点的布置图等内容。(GB50497-2009第9.0.11条)

八、支撑拆除

基坑支撑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顺序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设置要求:

1、施工单位应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JGJ147-2004第2.0.2条)

2、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劳动保护服务用品。(JGJ147-2004第4.5.3条)

3、在拆除施工现场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和相关的安全标志,应派专人监管。(JGJ147-2004第4.5.4条)

4、拆除前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JGJ147-2004第5.0.5条)

5、 基坑支撑拆除主要采取人工拆除、机械拆除以及其他非常规拆除方式等,拆除按施工方案进行,拆除顺序应本着先施工的后拆除,后施工的先拆除的原则进行,即从下至上分层进行。

机械拆除作业时,施工荷载不得大于支撑结构承载能力

机械拆除

设置要求:

1、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JGJ147-2004第4.2.2条)

2、拆除施工时,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JGJ147-2004第4.2.3条)

3、对较大尺寸的构件,必须采用起重机具及时吊离至安全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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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本文,想必大家都对地下室底板开槽引流方案设计有了一定的了解,防水不仅保护建筑物本身,还能保护建筑内的贵重资产和设备,如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等,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用,能解决您的问题,更多防水问题请咨询防水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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