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车位产权归属权属于谁有法律依据吧 地下室车位有没有产权 一文掌握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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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对于保护建筑物的价值和投资回报至关重要。良好的防水措施可以保持建筑物的外观和功能,提高其市场价值。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地下室车位产权归属权属于谁有法律依据吧的问题,为在防水方面有需要的人群解疑答惑。

文章目录列表:

1.小区的地下车位所有权归谁
2.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归属权
3.地下车位产权归属业主还是开发商
4.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属于谁

地下室车位产权归属权属于谁有法律依据吧 地下室车位有没有产权 一文掌握详细!

小区的地下车位所有权归谁

小区的地下车位所有权归谁,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

2、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3、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小区地面停车位收费合理吗

1、规划设计中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产权人可按法律规定随意处置,产权人是开发商,能按物价局规定收费;

2、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一种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收费还是不收费,收多少是全体业主说了算。物业企业的这部分”停车费“实际上是受业户委员会委托收取的公共收益,在刨除服务成本和合理利润之外的应该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七十四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归属权

地下车库权属归谁所有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占用业主分摊面积的地下车库,如地下车库面积是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这样的地下车库是没有独立产权,但是地下车库的使用权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开发商没有权力销售和转让;

2、开发商独立建设的地下车库,如果开发商单独购买土地建造地下车库,这样的地下车库是有产权的车库,产权是归属于开发商的,但只有小区的业主才能从开发商手中购买地下车库;

3、人防车库,部分地下车库的归属权是人防办公室,这样的车库也是没有产权的,但是地下车库的使用权是归开发商所有的,开发商可以将地下车库租赁给业主。

停车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1、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面停车服务收费最高每车每月70元;

2、对普通住宅小区内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或者车库内的车位按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3、住宅和非住宅混合的小区,对住宅业主按照该小区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收取,对非住宅业主实行市场调节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地下车位产权归属业主还是开发商

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归属权分析如下:

1、业主。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

2、开发商。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3、地下防空工事。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小区公共停车位物业有权收费吗

1、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收取停车费的。因为此时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

2、物业公司经过建设单位的授权之后是可以代替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但此时的停车费标准也不是由物业决定,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也可以说物业此时是没有权利要求收取小区停车费;

3、停车场的所有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对于停车场的使用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中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属于谁

要判断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的地下车库的产权是属于开发商,还是属于全体小业主共有,主要依据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是否作为小区商品房的公摊面积。

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予以分摊,则在小业主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指分摊面积)。在该情况下,既然地下车库的面积已分摊在小业主购买的商品房中,该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当属于全体小业主共有。

反之,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未作为公摊面积,则该地下车库的产权通常应归属于开发商。《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关于车位产权问题

自改革开放以来汽车工业不断发展,汽车走进千家万户,成为每个家庭不可或缺的出行工具,但购车后也需要给车辆安个“家”,买车位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热点话题,但有车主买了地下车位后悔死了,对地下车位所有权争论不休。

2019年地下车位有新规了,对以下三种车位作出明确规定。

一、产权车位

有产权的车位产权年限为70年,无产权车位的使用年限为20年。有产权的车位可交易产权,确立产权人对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等,也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且取得车库产权,可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

无产权的车位只能转让使用权,一般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取得对车位的使用权,在租期届满时使用权也就灭失。

二、公摊车位

《物权法》规定,在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车库应当先满足业主的需求,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形式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

三、人防车位

按照《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中“谁投资,谁受益”原则,人防车位产权归国家所有,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业主车位需求情况下,投资建设者拥有人防车位不超过20年的使用年限,可用于出租收益,国家战时无条件征用

如今,私家车越来越多,需要购买停车位。那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属于谁?PChouse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1、对于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归属的问题,不能够一概而论,因为我们需要了解它到底是什么性质的。目前而言,小区的停车位有很多的类型,有一种是能够办理产权证的,如果有小区业主购买了之后,产权就应该归属于业主所有。

2、有一些业主不愿意购买停车位,可以选择出租的方式,这样的产权归属应该属于开发商。有些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车位,主要就是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以内。产权归属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的业主,应该归属于人民防空管理部门。

浏览完本文内容,想必各位都对地下室车位有没有产权有了一定的了解,防水对于抵御自然灾害非常重要,如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防水可以减少水灾引起的损害和破坏,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用,能解决您的问题,更多防水问题请咨询防水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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