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可以防止霉菌和腐蚀问题。有效的防水措施可以防止水分渗透,减少建筑物结构受到的损害。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地下人防工程产权归属的问题,为在防水方面有需要的人群解疑答惑。
文章目录列表:
1.地下室有产权吗?地下室产权归谁所有?2.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归谁
3.地下室有产权吗?地下室产权归谁
地下室有产权吗?地下室产权归谁所有?
当前,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经常为地下室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的现象层出不穷。那么,到底地下室是不是一定归业主所有?买了地下室,就真的有了产权了吗?今天,小编就为您说道说道。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因此,大部分新建居民小区均配备有地下室。但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使地下室的权属处于一种模糊状态。
关于地下室的产权归属问题,应当从地下室的建设、销售、分摊以及人防工程的权属性质等多方面来分析,而不应从单一的或笼统的角度就认为地下室的产权归业主或开发商所有。
一般,按照传统观点上说,在商品房销售时,地下室中未分摊部位和空间的产权应属于原建设单位――开发商所有;在商品房销售时,地下室中已分摊部位和空间的产权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而地下室中人防工程的产权,应属于国家所有,由政府的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
根据各小区建设实际,参照《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判断,地下室权属应有如下两种情况:
(1)建筑层高低于2.2米的,根据《房屋测量规范》,层高在2.2米以下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作为公用建筑面积,业主在购房时已出资的。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规定公用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该条所指地下室建筑成本已打入房价,开发商不能单独议价和出售,产权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2)防工程的地下室,有独立使用空间,且设计用公用建筑面积的,开发商可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置。
但即使开发商将地下室出售、附赠给业主,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仅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而无法取得权属证书。根据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故为业主取得的仍然为债权上的权益,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很难取得真正的物权。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6-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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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归谁
人防车位产权法规并没有明确界定归属问题,目前尚有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防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人防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防车位具有特殊性,不同于其他车位。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的,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应该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具有购买产权。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看法。看法一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看法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要办理登记手续。
地下室有产权吗?地下室产权归谁
一、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属归谁
1、小区人防工程车库所有权归人防办公室,具体情况如下:
(1)人防设施和车位的产权不属于开发商和个人,而是属于国家;
(2)人防车位不可办理产权证,不得进行买卖,但是可以进行租赁;
(3)需要人防部门的许可之后才能租赁,租赁期限不可以超过20年,到期后可以续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二、小区乱划停车位怎么办
1、小区内的停车位是属于物业管理部门管理的,可以第一时间通知物业部门,让相关人员过来处理;
2、可以找小区内的居委会来投诉这件事情,让居委会管理人员来出面解决;
3、可以找小区业主委员会投诉;
4、可以直接拨打交通管理部门的电话;
5、属于物业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物业部门。
如果是现在你已经是一位业主了,那么你对于地下室的产权可能也是变得模糊的了。我们买房子的时候,一般是一楼的房子会赠有地下室的,也有的地下室是空着的。很多人也就质疑地下室是谁的问题,是业主、开发商还是物业的。那么,地下室有产权吗?地下室产权归谁?
地下室有产权吗?
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因此,大部分新建居民小区均配备有地下室。但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使地下室的权属处于一种模糊状态。
关于地下室的产权归属问题,应当从地下室的建设、销售、分摊以及人防工程的权属性质等多方面来分析,而不应从单一的或笼统的角度就认为地下室的产权归业主或开发商所有。
地下室产权归谁?
一般,按照传统观点上说,在商品房销售时,地下室中未分摊部位和空间的产权应属于原建设单位——开发商所有;在商品房销售时,地下室中已分摊部位和空间的产权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而地下室中人防工程的产权,应属于国家所有,由政府的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
根据各小区建设实际,参照《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判断,地下室权属应有如下两种情况:
1、建筑层高低于2.2米的,根据《房屋测量规范》,层高在2.2米以下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作为公用建筑面积,业主在购房时已出资的。
根据规定公用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该条所指地下室建筑成本已打入房价,开发商不能单独议价和出售,产权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2、防工程的地下室,有独立使用空间,且设计用公用建筑面积的,开发商可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置。
但即使开发商将地下室出售、附赠给业主,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仅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而无法取得权属证书。
根据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故为业主取得的仍然为债权上的权益,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很难取得真正的物权。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是讲述了地下室有产权吗,以及地下室产权归谁的相关信息的,但是对于我们这些没有地下室的朋友,可能就是不需要操心的了。可是有地下室的,就一定要在我们买房子的时候,来明确一下产权归属的问题,这样对于日后我们的生活也是有一定的好处的。
浏览本文,想必各位都对地下人防工程产权归属哪个部门有了一定的了解,防水还能减少建筑物维修和维护的成本,及时的防水措施可以避免长期水损引起的昂贵修复费用,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用,能解决您的问题,更多防水问题请咨询防水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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