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人防工程产权归谁 地下室人防工程产权归谁所有 一文通晓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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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可以提高建筑物的可持续性。通过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和环境影响,有效的防水措施有助于建设更可持续的建筑。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地下室人防工程产权归谁的问题,为在防水方面有需要的人群解疑答惑。

文章目录列表:

1.小区人防车位产权属于谁
2.买了地下室就有产权?地下室的产权归谁?
3.人防工程地下车库产权归谁

地下室人防工程产权归谁 地下室人防工程产权归谁所有 一文通晓详细!

小区人防车位产权属于谁

人防车位是开发商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设的人防防空地下室,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产权属于国家。所以此类车位无法出售,不能取得产权,但是可以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小区车位分类

1、地面停车位。

地面上的车位是比较常见的,很多街道上都有这样的停车位,地面停车位大多是以敞开式存在的,车位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归业主共同且免费使用,地面停车位通过在地面的地上划出车位而规范停车形成的车位。业主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就拥有了小区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小区土地的使用权是归业主所有的,所以地面停车位也是属于业主的,开发商或者物业无权处置。

2、地下车位。

地下车位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没有计入业主公摊面积之内的,这样的车位产权是属于开发商所有的,开发商可以出售、出租车位,但只能给本小区的业主使用。但是,这种地下车位的产权要在购房合同中体现,进行说明,如果不做说明,则自动归属全体业主。还有一种是计入公摊面积之内的车位,这样的车位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开发商无权出售。这样的地下停车位需要委托给物业公司管理、出租给业主使用,所获费用扣除管理成本后划入小区维修基金。

3、人防车位。

除了地面停车位和地下车位之外,还有一种车位是属于人防车位,人防车位所占用的面积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的范围,有着其特殊性,所以它的产权具有模糊性,在法律上还是一个空白。人防车位大多数是由开发商管理,出租或出售给业主使用,费用上交人防工程部,另外的人防车位的产权归投入者所有。

买小区车位注意事项

1、车位产权问题

先了解车位是否归开发商所有,即开发商有没有车位的所有权。如果没有车位的所有权,车位就属于公共设施,开发商就不对其享有所有权,也无权交易车位。

2、是否能够出售车位

先了解该车位是否已经作为公摊面积,地下车位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的话,开发商无权销售。地下车位面积没有被分摊,且有独立用地、建筑面积,开发商就有权出售。

3、购买车位的资格

小区车位购买通常遵循“限内原则”,即只有小区内的业主才能买小区内的车位。非小区内的市民想单独购买小区内车位,车位产权是不会获得房管局确认。

买了地下室就有产权?地下室的产权归谁?

规划内的地下车库,《物权法》第74条中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该规定实质已经承认开发商对规划内车库车位的原始所有权。

规划外的车位车库,《物权法》第74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是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如果要办理车位的产权证,首先必须是专有部位,不在小区业主的公摊范围之内。地上车库,必须是有墙分离的独立车库,且层高达2.2米以上;地下车位、利用架空层等作车位的,必须有明确界址点(车位之间的分割点),且层高2.2米以上,经过规划批准为车位用途的,才能取得产权证。

扩展资料

开发商建设的地下室可以分成两类:

一类是普通地下室,普通地下室在规划报建的时候就直接注明这部分是用于车库车位的,这部分可以拿到产权并出售给业主;

另一类地下室属于防空地下室,这个建造标准就会更高一些,如果有一些开发商不建设防空地下室,就必须向国家缴纳防空地下室的建设费,然后另地建设。人防地下室部分如果是由开发商建设的,所有权应该归开发商所有。

人民网-归业主or归开发商 小区地下车库产权到底归谁?

人民网-居住小区地下停车位产权到底归谁所有?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产权归谁

有的购房者认为自己买了地下室,产权就是自己的。但真实情况是不是这样呢?相信不少人都看过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经常为地下室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的现象。我就来为你详细介绍这个问题。

有的 购房 者认为自己买了 地下室 ,产权就是自己的。但真实情况是不是这样呢?相信不少人都看过 业主 、 开发商 、 物业公司 经常为地下室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的现象。我就来为你详细介绍这个问题。

1、人防车位

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城市新建 民用建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所以,属人防工程的 小区 地下车库或者车位,产权一般认定为国有。

2、其他类型车位

大部分新建居民小区均配备有地下室,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很多地下室的权属处于一种模糊状态。关于地下室的产权归属问题,应当从地下室的建设、销售、分摊以及人防工程的权属性质等多方面来分析,而不应从单一的或笼统的角度就认为地下室的产权归业主或开发商所有。

(1)建筑层高低于2.2米的根据《房屋测量规范》,层高在2.2米以下地下室,不计算 建筑面积 ,不能办理 房屋产权 ;根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 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公用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 楼梯间 、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 过道 、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该条所指地下室建筑成本已打入房价,开发商不能单独议价和出售,产权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2)有独立使用空间但没有 产权证 的有独立使用空间且设计用公用建筑面积的,开发商可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置。但即使开发商将地下室出售、附赠给业主,但根据《城市 房地产 管理法》规定,房屋仅指? 土地 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 构筑物 。?而无法取得权属证书。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故为业主取得的仍然为债权上的权益,在目前的法律 框架 下很难取得真正的 物权 。

(3)有单独产权如果地下室有单独产权或与房屋具共有一个产权。此类地下室产权归业主所有,具有单独产权证的地下室还可以,作为常规 住宅 买卖。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购买有产权的地下室,也要和地上部分一样交纳 契税 。

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约定好,这笔 税费 由谁来交,并将此写入合同。虽然开发商都知道地下室产权不明暗藏风险,但售房时故意模糊产权问题,利用?赠送?的诱饵抬高地上部分价格,甚至将不能出售的地下室便宜卖给业主以获利,在开发商看来,地下室售出已既成事实,日后即使被业委会追究,对方维权也会困难重重。因此如果购房者遇到开发商不明晰地下室产权问题、半卖半送的情况,购房人一定要留心。

人防车位属国家所有,但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属于投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五条 第二款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商合某公司作为涉案车库的投资者,且诉争车位仍初始登记在其名下,故对诉争车位,合某公司享有使用、管理、收益的权利。

看完上文,想必大家都对地下室人防工程产权归谁所有有了一定的了解,防水还能减少建筑物维修和维护的成本,及时的防水措施可以避免长期水损引起的昂贵修复费用,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用,能解决您的问题,更多防水问题请咨询防水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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