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 一篇就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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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可以保护建筑物内部空间的质量和舒适度。有效的防水措施可以防止湿气、霉菌和细菌滋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和健康。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的问题,为在防水方面有需要的人群解疑答惑。

文章目录列表:

1.地下室人防工程验收规范
2.人防工程电气规范是什么?

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 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 一篇就懂!

地下室人防工程验收规范

地下室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主要依据的是:GB50134-200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 人防工程施工的规范有: 1.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所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并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当无合格证时,应进行检验,符合质量要求方可使用。 2.当工程施工影响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或管线等的使用和安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3.人防工程施工中,对隐蔽工程应作记录,并应进行中间或分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工程在冬期施工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人防工程验收的规范有: 1、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有关的各种文件。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图纸及说明、有关变更等。 3、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标准》等。 4、合同文件,包括施工承包的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标准。

人防工程电气规范是什么?

地下室防火管理规范

 地下室防火管理规范,在家居生活的设计当中,地下防火措施是非常主要的安全保障工作,对于防火管理措施也有很多种,管理措施的方式给人不同的情况,以下分享地下室防火管理规范。

地下室防火管理规范1

  地下比地上严。

 1、地下耐火等级都是一级;

 2、根据使用功能,确定防火分区;

 3、再确定楼梯位置、数量等;

 4、如有人防,还需参人防防火规范。

 消防法中好像是没有明确到地下室,但是建筑消防设计规范里明确提到很多关于地下室的问题:第5.1.1A条 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应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当必须设置在建筑的其他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二、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三、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第5.1.2条 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建筑面积之和不宜超过本规范第5.1.1条的规定。

 注:多层建筑的中庭,当房间、走道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设有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设有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中庭每层回廊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封闭屋盖设有自动排烟设施时,可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第5.1.3条 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第5.1.3A条 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营业厅不宜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且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二、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三、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防烟、排烟设施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的规定执行。

 第5.3.6条 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但面积不超过50m2,且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设1个。

 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一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人数不超过30人且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其垂直金属梯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时,可设置1个疏散出口,其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根据其通过人数按不小于1.0m/百人计算确定;

 注: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或半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乙级的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地下商店和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当其地下层数为三层及三层以上,以及地下层数为一层或二层且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时,均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其他的地下商店和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可设置封闭楼梯间,其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地下室防火管理规范2

 1、地下商业建筑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地下商业建筑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地下商业建筑应设置防烟和排烟设施。

 4、地下、半地下商业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500。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000。

  (1)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5.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1)设置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

 (1)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不应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

 (2)下沉式广场的短边尺寸不应小于13.0m且最小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80。

 (3)应设置不少于一座宽度不小于2.0m直通地面的室外疏散楼梯。

 (4)开向下沉式广场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并可计入疏散总宽度,但该宽度不得超过通向下沉式广场各防火分区总人数一半的计算值。

  (2)设置避难走道。

 (1)避难走道与相邻防火分区间的墙及前室隔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各防火分区进入避难走道处应设置面积不小于12的防烟前室,前室内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2)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

 (3)避难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设计容纳人数最多的一个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各安全出口最小净宽度之和。

 4)避难走道各部分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必须为A级。

 5)避难走道的防烟、消火栓设置、火灾应急照明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技术防火规范”GB50098的有关规定。

  (3)设置防火隔间。

 1)防火隔间内不应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

 2)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3)常开式甲级防火门洞口宽度不应大于2.4m,防火隔间相邻区域间距不应小于5m。

 4)设置防烟楼梯间:该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人防工程电气规范:

摘 要:

由于人防建筑的特殊性,人防电气与普通民用建筑电气的设计有较大的区别。本文就人防电气设计中人防电源的选择、人防配电系统、平战合用及人防电气设计时容易出错和忽视的地方做个总结和归纳。

关键词:

人防电气;人防电源;人防负荷;人防配电

在人防地下室工程的电气设计中,首先要明确战时负荷的种类及负荷级别,并对人防电源进行选择。作为平战合用的人防工程,还要明确平时负荷种类及负荷级别,再根据平时负荷和战时负荷的重要性选择电源。在满足平时负荷和战时负荷要求的前提下,战时的设计要尽量利用平时部分,即充分的做到平战合用,以利于降低工程成本,又要使平时和战时的配电系统相对独立,运行可靠。由于人防建筑的特殊性,跟普通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相比有许多不同,特别是线路的敷设方式、敷设路径等。下面就分别对这几方面进行阐述。

1确定平时、战时负荷级别、人防电源和人防配电系统: 在设计时首先要确定平时和战时有哪些负荷及负荷级别。对于平时负荷级别的确定这里就不赘述。对于战时负荷级别的确定可查《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表7.2.4。下面就常见的二等人员掩蔽所地下汽车库的主要负荷及负荷等级列表一如下:

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战时一级负荷,应有两个独立的电源供电,其中一个独立电源应是该防空地下室的内部电源;战时二级负荷应引接区域电源,当引接区域电源有困难时,应在防空地下室内设置自备电源;战时三级负荷,引接电力系统电源。中心医院、应急医院及建筑面积之和大于5000m2的其它人防工程内部均应设置柴油电站。除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外建筑面积之和小于5000m2的人防工程一级负荷为基本通信设备、应急通信设备、应急照明。这些一级负荷容量相对较小,可采用EPS等蓄电池组电源作为内部自备电源,平时设计到位,预留接线和安装位置,战时安装。在通常情况下人防工程都规划有战时区域电源,即战时二级负荷的电源要求基本都能够得到满足。若无法引接区域电源时,战时一级、二级负荷均应设置EPS等蓄电池组电源。对人防电源的选择可参考表二进行选择。 2人防设计的平战合用:

人防地下室工程中平战合用设备可分为动力和照明。对于动力设备首先要确定其平战的负荷级别,再根据负荷级别分别进行配电。对于照明系统则要复杂一些,为了使照明系统能够充分的得到平战合用,照明箱的设置宜按人防单元的划分来设置。因为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面积大于人防单元的面积,一个较大的防火分区常划分成两至三个人防单元,且每一个人防单元都需要设置一个战时照明箱;所以要做到照明箱的平战合用,照明箱就不能再按防火分区这种平常的划分方式来设置。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车库的照度标准值为75LX。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除战时医疗救护工程的照度要求比平时车库的照度要求高许多外,其余人防工程的照度要求分别为100LX、75LX、50LX,与平时车库的照度要求非常接近。在平战转换时,只需对平时灯具进行少量增减即可满足战时照度的要求。 3 人防设计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由于人防工程对密闭和防爆要求的特殊性,设计时需要尽量减少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管线数量。由于人防设备的配电均由各自人防区内的人防配电箱配出,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较少。平时动力配电往往以放射式配电为主,出线回路较多,存在穿越人防单元和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所以平时配电间的设置位置即要考虑电源的进线方便及靠近负荷中心,还要减少或避免线路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情况。对于设置在人防区内的照明箱向非人防区照明配电时,向非人防区配电的照明回路数量不宜过多。如果非人防区照明回路较多,应在非人防区专门设置照明配电箱,避免从临近人防单元照明箱引出,以减少穿越人防围护结构进行密闭处理的管线数量。

由于非人防区域与人防区域的安全及可靠性的保障不同,非人防区域的线路较容易遭到破坏,电气线路应防止从人防区域内出线到非人防区域再回到人防区域的情况。照明灯具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都量大面广,在设计时特别需要注意。

虑到密闭效果,进出防空地下室的电气线路,动力回路应选用电缆,口部照明回路选用护套线。由于平时设计时动力回路基本都是使用的电缆,所以动力回路基本上能够满足要求。而照明线路通常使用BV导线,此时进出防空地下室段应改用BVV等护套线。

当采用桥架进行敷设穿越临空墙、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时应改为穿管敷设,并进行密闭处理。为了保证被穿越墙体的防护、密闭性能,在密闭处理时必须一根电缆穿一根密闭管。若桥架内敷设的电缆数量较多,在进行密闭处理时密闭管会占用很大的截面。为了保证穿越密闭管后的电缆仍然能够得到桥架的保护,应加大桥架在断开处的截面。由于桥架断开采用密闭管进行密闭处理时会增大穿越墙体的截面,桥架敷设路径需要合理的选择。不宜选择在结构梁上进行密闭,而是应该在混凝土墙体上进行密闭处理。

根据人防设计相关规范,建筑物结构中的金属构件,如防护密闭门、防爆波活门的金属门框及防火卷帘的金属门框、构件等均应做等电位联结。对于金属门框的接地规范条文中有明确的提到,故设计时基本能够考虑到位。而临战转换的人防单元间临战封堵及出入口临战封堵也预埋有金属构件,由于规范条文中没有直接提及,在等电位设计时会遗漏而未将其进行等电位联结处理。

为满足人防疏散的需要,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照明应设计至地面,且其电源应为人防电源。特别是附建式地下车库的人防工程,当利用平时的楼梯间为主要出入口时,从口部照明至楼梯±0层的照明电源均应来自于人防配电箱。 由于平时照明设计时的疏散路径是按建筑防火分区划分,而战时是按照防护单元划分,应急疏散的通道路径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此时的应急疏散指示照明的设计应采取平时和战时分别设计,在平战转换期内将平战不一致的地方按战时设计进行转换处理。

阅读完上文,想必您都对人防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有了一定的了解,建筑防水工程是隐蔽的,不易被发现和修复,因此必须在施工时严格控制质量,确保建筑物的长期安全和稳定,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用,能解决您的问题,更多防水问题请咨询防水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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