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地下室的产权归属使用权 住宅地下室的产权归属使用权是什么 实用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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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有助于保护建筑物的声学性能,有效的防水措施可以减少雨水和外部噪音对室内声音的影响,提供更安静的环境。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住宅地下室的产权归属使用权的问题,为在防水方面有需要的人群解疑答惑。

文章目录列表:

1.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归属
2.地下室只有使用权可以买吗
3.地下室有产权和无产权的区别
4.买房赠送的地下室和花园有无产权?如何保证使用权?
5.地下车库的产权应该归谁?判断标准是什么

住宅地下室的产权归属使用权 住宅地下室的产权归属使用权是什么 实用性高!

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归属

小区地下车位产权归属具体如下:

1、车位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车位的房屋所有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

2、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车位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法律上讲,车位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车位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如果小区业主需要购买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话,应同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同经业主委员会授权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全体业主有权决定该地下车位停车位的使用权;

3、地下车位是由人防工程改建的,尽管该面积未分摊给全体业主,但开发商也无权出售。根据法律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根据法律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地下室只有使用权可以买吗

法律分析:一般住宅的产权都是70年的,商业的有40年,50年等,从开发商买地那年开始计算,地下室产权应该是跟住宅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地下室有产权和无产权的区别

地下室只有使用权不可以买,具体内容如下:

1、地下室只有使用权,意味着没有房产证。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含义,不仅包括合同订立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包括已经成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

2、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第五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买房赠送的地下室和花园有无产权?如何保证使用权?

法律分析:目前的住宅楼地下室主要分以下几类:最多的情况是作为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到业主头上。任何单一业主都不能自行对地下室进行租售,地下室的管理权归社区的业主委员会所有。

二为具有单独产权或与房屋共同具有一个产权证的地下室,此类地下室产权归业主所有,业主可以任意出租地下室,具有单独产权证的地下室还可作为常规住宅进行买卖。

三是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产权归开发商所有,但作为公共设施,为保证其使用功能故不能任意租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地下车库的产权应该归谁?判断标准是什么

对于净高超过2M的地下室、半地下室,一般会在产权证中注明或另发单独产权证。开发商在销售时会说赠送花园或地下室,但一般不会愿意承诺或签定赠与合同。

但不排除是前任业主或开发商的添附行为。跟开发商买就好办一点,因为他擅自添附的可能性不大,你可以约定(小)产权证办出后付80%(可以看出地下室和花园有无产权),产权证办好后付尾款。这样你就可以控制风险了。

地下室作为具有独立空间的建筑,是有产权的,通常可以会体现在房产证中。花园所占用的土地属于小区共用设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扩展资料:

产权的功能是指,产权作为一种社会强制性的制度安排所具有的界定、规范和保护人们的经济关系,形成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秩序,调节社会经济运行的作用。

(一) 产权的激励功能

产权归根结底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任何产权主体对其产权的行使,都是在收益最大化动机支配下的经济行为,没有收益的产权是不可思议的。

(二) 产权的约束功能

产权对产权主体在行使产权的经济活动中所施加的强制。

(三) 产权的资源配置功能

产权的资源配置功能指的是产权制度的安排本身所具有的调节或影响资源配置状况的作用。

(四) 产权的协调功能

财产关系的明晰及其制度化是一切社会得以正常运行的基础。现代化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关系更加复杂和多样,这就要求社会对各种产权主体进行定位,以建立和规范财产主体行为的产权制度,从而协调人们的社会关系,保证社会秩序规范、有序的运行。

百度百科-产权

近年来,我们从各种新闻媒体或者周边朋友口中了解到,开发商、物业和业主之间就居住小区地下车库产权问题的矛盾不断,究其根本原因在于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地下车库产权的规定并不明确,地下车库的所有权人缺乏清晰判断。

近年来,我们从各种新闻媒体或者周边朋友口中了解到, 开发商 、物业和 业主 之间就居住 小区 地下车库 产权 问题的矛盾不断,究其根本原因在于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地下车库产权的规定并不明确,地下车库的所有权人缺乏清晰判断。

所谓 住宅 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在如今的社会,市场经济的竞争下,土地的需求日益膨胀,很多开发商就不得不向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间发展。

在判断地下车库的产权归谁时,首先应明确几个判断标准:

1、合同是否约定

地下车库的产权是否在 商品房买卖合同 中约定,如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则根据下文标准判断;

2、是否计入公摊面积

如该地下车库计已入业主公摊面积,那么小区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 建筑面积 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此时,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属全体业主所有。如地下车库并没有计入公摊面积,则车库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3、是否是人防工程改造车库

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地下人防工程可以军民两用,在和平时期人防工程可以为经济建设与人民生活服务,战争状态统一由国家使用,同时规定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此时如该地下车库为人贩工程改造的车库,在和平时期,开发商对自己投资建设的车库有使用、的权利。

地下车库的产权归谁

1、在我国现行的 房地产 行政管理法律的制度下,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一般情况下是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开发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即该停车位并没有获得相应的 土地使用权 面积份额。

2、也就是说,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完全由地上建筑物(即房屋单元)分摊,地下建筑物便成了不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的部分。依据? 物权 法?理论,计算建筑物容积率的建筑物是主物,不计算建筑物容积率的建筑物是从物。此时的地下停车场便成了依附于地上建筑物的从物而归属于主物(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人即全体业主。

3、所以,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实际上是依附于房屋单元的占有、使用、的不完全物权。初始登记时,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依法不能取得独立的房地产权,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容积率的 房屋建筑 物。也就是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应由小区的业主共同享有,开发商或 物业公司 是无权擅自处分的。当然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委托,将停车位予以出租,所得 租金 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 物业管理费 用开支。

4、同时,停车位使用人必须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然而,从范围内来看,也有一些地方规定某些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是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即按照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载明的规划用途建造地下停车位,并和地上建筑物一样要计入整个 宗地 上的建筑面积。

因此,该种停车位可拥有独立的产权。可单独核发 房屋所有权 证,也可以与购买的商品房合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此种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权予以出售、出租。通过买卖而拥有产权的业主虽然无须缴纳车位使用费,但仍应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或车辆看管费。

通过上文,想必您都对住宅地下室的产权归属使用权是什么有了一定的了解,防水不仅可以保护建筑物的结构和基础,还可以保护内部设备、设施和贵重物品,如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等,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用,能解决您的问题,更多防水问题请咨询防水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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