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防水有助于维持室内环境的舒适和健康。有效的防水系统可以防止湿气、霉菌和细菌滋生,保持空气质量良好。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住宅地下室的产权归属的问题,为在防水方面有需要的人群解疑答惑。
文章目录列表:
1.住宅地下室的产权归属2.合院的院子和地下室使用权归谁
3.地下储藏室产权归属
住宅地下室的产权归属
产权归属者。
根据查询一起装修网得知,地下室的责任归属取决于其产权归属。如果地下室的产权属于房东,那么房东就应该对其负责,无论是房东自己挖掘的还是由其他人挖掘的。如果房东将地下室出租给租户,那么在租赁期间,房东仍然应该承担地下室的维护和修理责任,除非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将责任转移给租户。如果地下室的产权不属于房东,那么房东就不应该对其负责,而应该由产权所有人负责。
挖地下室如果没有申请许可的,私自搭设的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房子未经审批,属于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将会进行调查处理。挖地下室需要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手续,及改造方案。
合院的院子和地下室使用权归谁
一、地下室车位是归开发商所有还是业主
1、地下室车位是归开发商所有还是业主,要看开发商开发的地下车库的产权系属于开发商,还是属于全体小业主共有,主要依据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是否作为小区商品房的公摊面积。分别是:
(1)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予以分摊,则地下车位归业主;
(2)反之,如果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未作为公摊面积,则该地下车库的产权通常应归属于开发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二、地下车位有产权吗
1、产权车位。有产权的车位产权年限为70年,无产权车位的使用年限为20年。有产权的车位可交易产权,确立产权人对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继承权等,也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且取得车库产权,可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无产权的车位只能转让使用权,一般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取得对车位的使用权,在租期届满时使用权也就灭失;
2、公摊车位。在建筑区划内的车位、车库应当先满足业主的需求,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形式约定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
地下储藏室产权归属
法律分析:如果地下室是由开发商投资建设, 其建设成本并未分摊至各购房人,此时开发商有权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置该地下室的使用权。
但如果地下室面积已被计入公用建筑面积的一部分,或是地下室的建设成本已纳入商品房建设成本中,并已被其他购房业主所分摊,且构成商品房对外销售价格的组成部分,该部分地下室使用权开发商当然无权出售,应归入业主共有。
至于院子的产权归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因此 院子作为小区建筑区划内的土地通常情况下属业主共有,但也不排除可能被纳入业主专有部分。但无论房屋的院子属业主共有部分还是被规划为业主专有部分,开发商一般不享有院子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筑层高低于2.2米的,《房屋测量规范》,层高在2.2米以下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作为公用建筑面积,业主在购房时已出资的。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公用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该条所指地下室建筑成本已打入房价,开发商不能单独议价和出售,产权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通过上文的阅读,想必大家都对住宅地下室的产权归属使用权有了一定的了解,建筑防水是保护建筑结构免受水患侵害的首要任务,它能够有效地阻止水分渗透和积聚,确保建筑物的结构稳固和安全,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用,能解决您的问题,更多防水问题请咨询防水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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