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外墙瓷砖脱落谁负责维修一文熟识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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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可以降低能源消耗。通过减少热量和湿气的进入,有效的防水措施可以减少冷却和加热建筑物所需的能源消耗。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房屋外墙瓷砖脱落谁负责维修的问题,为在防水方面有需要的人群解疑答惑。

文章目录列表:

1.外墙瓷砖脱落伤人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2.外墙脱落找什么部门投诉
3.楼房外墙脱落谁负责
4.楼房外墙皮脱落谁负责
5.4年后瓷砖脱落谁的责任

房屋外墙瓷砖脱落谁负责维修一文熟识全面!

外墙瓷砖脱落伤人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外墙瓷砖脱落伤人赔偿责任认定情况如下:

1、外墙瓷砖脱落砸到人在保修期内的由建筑的建设单位来负责。

2、如果超过保修期,发生的外墙脱落,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建筑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建筑物归单位所有,则由单位承担责任。

3、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外墙砖脱落具有以下原因:

1、外墙面砖长期暴露,经历风吹、日晒、雨淋、冷热变化等,在这些外界自然环境的长期反复作用下,面砖粘接层发生开裂、空鼓、剥落、墙面开裂等现象。

2、贴砖施工时环境温度较高,墙砖及基层较干燥,粘接层失水较快,又未进行及时洒水养护,粘接水泥未正常水化,导致后期粘接层未达到粘接强度,造成起鼓脱落现象。

3、墙面要设置伸缩缝,最好使用分隔条,这样既可保证外墙美观,又可兼做伸缩缝的作用,减少外墙剥离破坏。

4、外墙面防水层施工时,找平层是否有起砂、开裂、浮浆现象,如未进行处理,就会导致防水涂料与基层分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三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在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或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害可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一般保修期限为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外墙脱落找什么部门投诉

在建筑工程质量验收部门验收合格后,建筑物粘贴的外墙砖保修期为两年。如果外墙砖是在保修期内掉落伤人的,责任应由施工单位和开发商承担。如果超过了保修期,责任由物管公司承担。如果没有物管公司,根据《民法典》规定,秉着“谁受益谁负责_的原则,由居民楼的全体居民共同承担责任。通俗地讲,居民要想免责,就必须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房屋在保修期内脱落伤人的,由开发商负责,对于没有物业的小区来说,由居民楼的全体居民共同承担责任。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屋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规定了明确的责任构成、责任方式和责任主体。一旦因外墙瓷砖脱落伤人而发生赔偿责任,将依据相关上位法的规定确定。

外墙瓷砖脱落砸到人肯定是需要负责的,如果建筑物的外砖墙仍然在保修期以内,那么在保修期以内,外墙瓷砖脱落砸到人是由开发商来承担责任的,所以是以后开发商来全权负责的。但如果建筑物的外砖墙并不在保修期以内,超过保修期是由物业公司来承担的,同时物业公司也会拿着房屋维修基金来给予砸到的业主一定的赔偿,并且物业公司也是有必要将外墙瓷砖脱落的这个情况进行维修的。综上所述,对于房屋在保修期内脱落伤人的,由开发商负责,对于没有物业的小区来说,由居民楼的全体居民共同承担责任。通俗地讲,居民要想免责,就必须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外墙坏了是物业修还是业主修?

由谁来修,这个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还在维修期内,就可以直接联系开发商,让它进行维修。

2、如果已经超过了,那么就要让物业人员制定一个方案,然后再去进行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动用公共的维修费用。

3、如果是居住的人把它弄坏的,那么就要由这个人来承担所有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楼房外墙脱落谁负责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的墙皮脱落的,如果在保修期内的,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并且可能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1、工程质量不合格可以向工程所属地的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反映。

2、工程质量纠纷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合同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不同的情形法院有不同的处理:

(1)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法院予以支持。

(3)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法院不予支持。

(4)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法院予以支持。

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的墙皮脱落的,如果在保修期内的,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并且可能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楼房外墙皮脱落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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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很多开发商开发的楼盘都是采用瓷砖铺贴在商住楼的外立面,最为常见的就是2002-2006的楼盘,那时候用瓷砖铺贴的外立面更漂亮,更显高端。但是使用长久之后,才发现,那时候建的楼盘外立面瓷砖已经开始脱落了!那么,楼房外墙脱落谁负责呢?接下来一起去看看吧!

1、 首先,要了解楼房外墙脱落谁负责的?先要了解房屋外墙的保修期是多久,一般房屋的保修期是按照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时间开始算起,主要以交房合同的日期为准,而住宅的的保修期基本在五年。

2、其次,要了解楼房外墙脱落是在保修期内,还是在保修期外。如果楼房外墙脱落在保修期内,并且确定了是质量方面的问题所造成的,那么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或者是造成了什么后果,受害者可以向开发商要求相应的赔偿,而开发商可向承建商追究赔偿。如果是因为维修不及时,而造成新的损害,那么便由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责任。

3、最后,如果楼房已经超过了5年的保修期,并且外墙瓷砖已经慢慢开始脱落,导致人身伤害,或是财产的损害,那么这时候就应该是建筑所有权人和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了。如果是单位建筑物的外墙脱落,造成了损害,那么就由建筑物归单位所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商品房外墙脱落,那么则应由小区物业部门和业主承担责任。

小编结语:以上内容就是关于楼房外墙脱落谁负责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相信通过以上内容介绍后,您会对财产安全知识有更多的了解,若日后遇到这方面的纠纷,也会更懂得如何去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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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后瓷砖脱落谁的责任

建筑物外墙脱落致损致伤,责任如何追溯?风险如何应对?-工保网

“外墙脱落”是房屋住宅使用过程中较为常见的一类质量安全问题,其风险源头不仅来自建筑物在建设时期的设计、施工、用料等环节问题,还包括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护、修缮等管理工作。“外墙脱落”风险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也牵连甚广,既涉及建筑物质量保修期内的开发商、建设单位,也涉及建筑物使用过程中的业主、租住使用者与物业单位。

尤其值得重视的是,由“外墙脱落”导致的质量安全事故存在很大的风险不确定性,轻则可能造成一些财物的经济损失,重则可能构成对人身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因此,“外墙脱落”质量安全事故一方面有着难以预测的事故损失损伤结果,另一方面存在责任人主体较多,责任追溯复杂的问题。

1、责任追溯

建筑物外墙脱落在工程质量保证期间与保证期间之外的使用期间有着不同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因此,风险事故的发生时期即成为界定相应责任主体的关键因素。

质量保证期间

我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依据上述规定内容,“外墙脱落”风险事故的发生时间是否处于相应质量保修期内,将决定着建设单位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质量保修与损失赔偿责任。

一般而言,建筑物外墙脱落所涉的项目部分主要包括外墙保温工程与外墙外饰工程。依据我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外墙保温工程的保修期为5年,外墙装饰工程的保修期为2年。在此期间,一旦由于防水、渗漏、保温材料原因或外墙外饰面材脱落等原因造成致损致伤事故,由建设单位承担影响的赔偿责任,当然建设单位可向相应的责任方进行追偿。

质量保证期外

我国对于建筑物质量保证期外的外墙脱落责任规定,最早见于《民法通则》第126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侵权责任法》第85条则在《民法通则》基础上进一步将责任人扩大到使用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质量保证期外的外墙脱落责任主体包括:1.所有人(业主);2.管理人(物业)3.使用人(租住使用者)。实务中,房屋住宅建筑的所有人与使用人通常为业主。因此相应的责任追溯也围绕“业主”与“物业”两大责任主体。

依据《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即业主对建筑物外墙有着“共有共管”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质量安全事故的共同赔偿责任。法务案例中,“一人伤亡,全楼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屡见不鲜。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对建筑物承担管理责任。即具有物业管理服务的建筑物,其外墙检查、维修、修缮等管理工作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相应的损伤损失也由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风险应对

随着国内新建高层住宅项目数量与老旧住宅小区的使用年限不断增加,建筑物“外墙脱落”风险也不断提高。作为“外墙脱落”风险事故的相关责任主体,建设单位、业主、物业服务公司都亟需有效的风险应对手段,避免风险事故对自身造成的经济赔偿损失。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的“外墙脱落”质量安全责任主要集中质量保证期间,如上文所述,所涉项目工程主要包括“外墙保温工程”与“外墙外饰工程”,质保期时间分别为5年和2年。

建设单位防范应对“外墙脱落”风险的主要方式,除了在完工阶段依据相应标准规范对项目工程进行严格验收,还应充分利用工程保险这一有效风险管理工具,防范和化解各类质量安全风险。

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是指项目工程因设计、材料和施工等原因造成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包括建筑物漏水、裂缝、倾斜、外墙脱落等质量缺陷而产生的修复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重置维修或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

但需要注意的是,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险赔偿责任仅限于建筑物质量缺陷本身的重置维修或损失赔偿费用。其主要作用在于覆盖整个建设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服务,从技术、用料、管理等源头上避免质量安全风险的发生。

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委托,以收取物业管理费形式提供包括建筑物外墙检查、维修、管理等物业管理服务,同时承担相应的损失损伤赔偿责任。实务中,许多物业公司缺乏相应的安全管理意识,鲜少会对建筑物外墙进行定期排查、维修,同时维修所涉费用不菲,物业公司往往难以做到有效维修。因此,物业公司存在较大的赔偿责任风险。

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物业费中应包括公众责任保险的投保费用。由此可见,除了建设单位可以利用保险力量有效防范和规避建筑物外墙脱落风险,物业公司同样可以通过保险投保,利用保险赔付转移自身的风险事故赔偿责任。

公众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提供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财产或人身的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业主

由于造成外墙脱落的主要风险原因质量保证时间较短,客观上,业主承担着较大的质量安全风险责任。同时,小业主虽然拥有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管理权利,但却缺乏相应的检查、维修、管理能力与精力,防范应对“外墙脱落”风险的主要方式即是委托专业物业服务公司代为管理。

近年来,高层建筑物外墙脱落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严重的人身生命与财产安全风险。开发商、业主、物业公司作为风险事故的主要责任主体,应积极排查并采取包括保险投保等风险管理工具,防范避免风险事故发生,有效应对风险事故损失。

房屋在保修期内脱落伤人的,由开发商负责,对于没有物业的小区来说,由居民楼的全体居民共同承担责任。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物权法》第70条限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业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有管理的权利。”按照这一限定,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壁不隶属专有部分,单个居民对与其专有部分紧密相连的外墙壁不拥有所有权。居民住宅小区的外墙壁隶属该栋楼全体业主所有。在房屋过了保修期以后,如果有瓷砖脱落、墙体剥落等问题出现,而又无住宅专项维修资本的,需要全体业主共有给钱维修。《侵权职责法》第87条限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导致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予以赔偿。”  如果业主们都不愿承受维修义务,或因部分业主不认可拿钱而使得外墙维修提议不能通过,一旦发生外墙瓷砖脱落伤人事件,该栋楼全体业主要共有承受赔偿职责。

通过上文,想必您都对房屋外墙瓷砖脱落谁负责维修呢有了一定的了解,建筑防水工程是隐蔽的,不易被发现和修复,因此必须在施工时严格控制质量,确保建筑物的长期安全和稳定,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用,能解决您的问题,更多防水问题请咨询防水专业人员。

温馨提示:防水施工需要优质的防水材料以及专业的防水施工人员,才能确保建筑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不渗水,如果您不懂,但是确实有这方面的需求,您可以联系我:(点击电话即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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