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产权归属 人防地下车位使用权归属 一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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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是保护建筑物和居民安全的关键措施。有效的防水可以预防屋顶漏水和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今天让小编来大家介绍下关于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产权归属的问题,为在防水方面有需要的人群解疑答惑。

文章目录列表:

1.小区人防车位使用权属开发商还是业主
2.人防车位使用权归谁
3.小区内地下车库所有权归谁
4.人防工程地下车库产权归谁

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产权归属 人防地下车位使用权归属 一文解释!

小区人防车位使用权属开发商还是业主

小区人防车位使用权属开发商,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因为人防车位是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属于小区的附属设施,所以开发商享有使用权。而且从整个小区的面积来说,人防车位也并没有计算在房屋的公摊当中,所以也并不属于小区的业主所有。在平常日常生活当中,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来获得使用权。人防车位还是比较好分辨的,从外形上来说,因为有暂时的出入口和密闭的通道,所以还具备有抗暴的单元门和密闭门,再加上单独的人防地下室,都有非常厚重的防护门,所以在人防地下室所建的停车位就是人防车位,一般都属于集中处理的地带,由防护门包围整个车位。小区业主在购买车位时,首先要明确车位是否具备有所有产权证,如果无法提供所有产权证,就只能够借助于租赁的方式来获得使用权,而无法获得所有权。

人防车位使用权归谁

近年来,我们从各种新闻媒体或者周边朋友口中了解到,开发商、物业和业主之间就居住小区地下车库产权问题的矛盾不断,究其根本原因在于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地下车库产权的规定并不明确,地下车库的所有权人缺乏清晰判断。

近年来,我们从各种新闻媒体或者周边朋友口中了解到, 开发商 、物业和 业主 之间就居住 小区 地下车库 产权 问题的矛盾不断,究其根本原因在于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地下车库产权的规定并不明确,地下车库的所有权人缺乏清晰判断。

所谓 住宅 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在如今的社会,市场经济的竞争下,土地的需求日益膨胀,很多开发商就不得不向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间发展。

在判断地下车库的产权归谁时,首先应明确几个判断标准:

1、合同是否约定

地下车库的产权是否在 商品房买卖合同 中约定,如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则根据下文标准判断;

2、是否计入公摊面积

如该地下车库计已入业主公摊面积,那么小区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 建筑面积 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此时,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属全体业主所有。如地下车库并没有计入公摊面积,则车库产权归开发商所有。

3、是否是人防工程改造车库

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地下人防工程可以军民两用,在和平时期人防工程可以为经济建设与人民生活服务,战争状态统一由国家使用,同时规定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此时如该地下车库为人贩工程改造的车库,在和平时期,开发商对自己投资建设的车库有使用、的权利。

地下车库的产权归谁

1、在我国现行的 房地产 行政管理法律的制度下,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一般情况下是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开发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即该停车位并没有获得相应的 土地使用权 面积份额。

2、也就是说,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完全由地上建筑物(即房屋单元)分摊,地下建筑物便成了不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的部分。依据? 物权 法?理论,计算建筑物容积率的建筑物是主物,不计算建筑物容积率的建筑物是从物。此时的地下停车场便成了依附于地上建筑物的从物而归属于主物(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人即全体业主。

3、所以,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实际上是依附于房屋单元的占有、使用、的不完全物权。初始登记时,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依法不能取得独立的房地产权,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容积率的 房屋建筑 物。也就是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应由小区的业主共同享有,开发商或 物业公司 是无权擅自处分的。当然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委托,将停车位予以出租,所得 租金 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 物业管理费 用开支。

4、同时,停车位使用人必须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然而,从范围内来看,也有一些地方规定某些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是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即按照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载明的规划用途建造地下停车位,并和地上建筑物一样要计入整个 宗地 上的建筑面积。

因此,该种停车位可拥有独立的产权。可单独核发 房屋所有权 证,也可以与购买的商品房合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此种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权予以出售、出租。通过买卖而拥有产权的业主虽然无须缴纳车位使用费,但仍应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或车辆看管费。

小区内地下车库所有权归谁

法律主观:

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有以下两点区别:第一,用途不同。人防车位一般适用于一些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障战乱时期人员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位于地下的防护建筑,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的建筑,禁止开发商销售。根据现行小区规划相关 法规 ,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拥有,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没有出售的权利。产权车位是开发商用于出售给业主的,年限与车位所在的 土地使用权 年限一样长。第二,建筑结构不同。人防工程里的车位都属于人防车位,区分人防车位的时候可从建筑结构上来看,如果在地下室里面划分区域建设人防地下室,一般小区都被要求进行集中处理,那么人防防护门围合空间里面的车位,那就肯定是人防车位。产权车位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都是一般的车位形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 警告 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产权归谁

一、小区内地下车库所有权归谁

1、小区内地下车库所有权分析如下:

(1)业主。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

(2)开发商。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

(3)地下防空工事。部分地下车位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二、小区公共停车位物业有权收费吗

1、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利收取停车费的。因为此时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分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共有;

2、物业公司经过建设单位的授权之后是可以代替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的,但此时的停车费标准也不是由物业决定,由业主和建设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也可以说物业此时是没有权利要求收取小区停车费;

3、停车场的所有权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对于停车场的使用和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中约定。

人防车位属国家所有,但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属于投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第五条 第二款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商合某公司作为涉案车库的投资者,且诉争车位仍初始登记在其名下,故对诉争车位,合某公司享有使用、管理、收益的权利。

浏览完本文内容,想必大家都对人防地下车位使用权归属有了一定的了解,建筑防水不仅仅是防止水分进入建筑物,还涉及到防止建筑物内部的水分渗漏和蒸发,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用,能解决您的问题,更多防水问题请咨询防水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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